罪犯吴胜,男,1971年2月11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50302197102111030,汉族,大学本科文化,住广西桂林市秀峰区四会路2号3单元501室。因犯受贿罪,于2024年9月26日被本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现判决已发生效力。
2024年10月11日,吴胜以其患有1.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不稳定型心绞痛;2.慢性心力衰竭,心功能Ⅱ级;3.慢性肾脏病5期,肾性贫血;4.高血压病3级很高危等多种严重疾病向本院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本院于2024年10月14日立案受理。
现将上述受理罪犯吴胜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公示期限为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1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本院反映。
联系电话:0773-3800909,联系人:况法官,通讯地址:桂林市秀峰区阳江路6号秀峰法院
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