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法官在整个诉讼过程中,没有完全同意我们的申请,但我们也要给法官送这面锦旗,不为别的,就为了他的公正与高效!”
7月8日,伴随着阵阵蝉鸣与烈烈骄阳,原告某银行派代表专程来到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为陈洪政法官送上一面印有“正义的守护者,人民的好法官”的锦旗,感谢陈洪政法官公平公正、高效优质地解决纠纷。
据了解,该案涉及当事人十人,涉案金额八百万余元,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九被告签订的合同并归还其借款本息,担保人承担相应保证责任及确定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等。
在诉讼的过程中,原告申请对九被告的财产进行保全,有被告提出因为身患重病,需要治疗,请求法院解除对其财产的保全。陈洪政法官在严肃审查被告提交的证明材料后,审慎决定解除对该被告的财产保全措施并对原告做好释法明理工作,全力取得其理解与支持。
案件判决后,原告不禁发出感慨:“才开完庭没有多久,也就过了两个礼拜,书记员就通知我宣判时间了,我还以为这么大的标的额,这么多的当事人,案子得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有结果呢!陈法官真的太高效了,同类型的案子里,他的速度是我见过最快的。”看到法官高效、公正地做出了判决,依法支持了其诉讼请求,原告决定以锦旗表达感谢之情。
一面锦旗,一声感谢,一种肯定,一份责任。锦旗是当事人对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认可,也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满意度的体现,更是法院坚持“司法为民”的责任当担。秀峰法院将不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实“如我在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