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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培训“充电” 为调解“赋能”——秀峰法院走进市保险行业协会开展人民调解员工作培训

作者:严迪斯 唐婵郁  发布时间:2024-03-28 15:39:49 打印 字号: | |

走进行业协会 推进诉源治理




3月26日,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携手桂林保险行业协会开展桂林保险行业“消保”工作培训,通过主动走进协会为人民调解员“充电赋能”,进一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

开展业务培训


在本次培训会上,该院干警严迪斯作为培训主讲人以《保险合同纠纷的调解技巧及司法确认适用》为题向全市50余名保险行业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通过法律知识讲解、案例分析等方式进一步提升调解员纠纷化解能力,促进调解员队伍建设,引导其积极转变思路,切实以“如我在诉”的思维促进案件调解、解决民忧。

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强在培训总结中对如何加强调解员队伍素质建设、推进双方合作沟通,提升案件调解质量提出建议:一是希望调解员全面加强学习,熟悉法律规定及相关案例、判例,在调解工作中明确法律的尺度、标准,更好地把握调解方向。二是希望调解员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保险类纠纷中快捷、利民、便民等优势,抓前端治未病,快速化解矛盾,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三是相对于诉讼而言,司法确认是最迅速、最快捷的解决方式,法院对在协会组织调解下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查,能够进一步巩固调解成果。希望法院与保险行业协会调解委员会在原有合作的基础上持续加强协调配合,以“行业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不断深化诉源治理,全面共建消费者保护的大格局。

合力化纠纷


保险行业的专业调解可以畅通纠纷双方沟通渠道,通过专业技能和主动服务将更多保险合同纠纷解决在诉前,更好地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而在调解过程中,法院充分发挥指导作用,保障调解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并具有可执行内容。“专业调解+法院司法确认”的方式双管齐下,形成调解合力,在纠纷萌芽阶段即予以化解,是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


自2022年7月该院与市保险行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签订诉调对接协议以来,与协会共同化解纠纷,目前尚无一件司法确认案件申请强制执行,当事人均能严格履行协议,纠纷化解成效明显。



 
来源: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莫镕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