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资金周转困难朋友鼎力相助,谁知一拖再拖拒不还钱,并且在法院判决后仍不履行。2月2日,一男子因拒不履行法律文书判决的法定义务,被秀峰区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措施。
基 本 案 情
2019年8月,申某自称承包的工程项目急需资金周转,向曾某借款现金30000元,借款期限从2019年8月21日至2019年9月20日,并于同日向曾某出具《借条》一张。借款期限届满后,曾某多次向申某索要借款,但申某均以各种理由搪塞而未果。曾某遂于2022年9月诉至法院,要求申某偿还本金及利息。后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申某需偿还所欠曾某的借款30000元及支付利息。
执 行 经 过
01 初次拘传心生害怕 写下保证书承诺还钱
法院判决后,申某仍拒不还钱,2023年11月,秀峰法院对申某依法拘传。拘传到法院后,法官对申某进行面对面的释法明理,并告诫其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因感受到法律的威慑力,申某一改往日拒不还钱的强硬态度,终于开口让其家人拿出15000元用于还款,并写下保证书承诺在一个月内将剩余的欠款还清,申请执行人曾某也同意宽限申某一个月时间,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02 保证书成一纸空文 司法拘留依法惩戒
谁知,到了12月底,申某并没有如期还钱,且直到2月仍杳无音信。在曾某的申请下,2月2日12点30分,法官再次找到了申某要求其履行义务。而曾某也来到了现场,意欲通过调解让申某还钱。
“从你欠钱到现在已经差不多5年了,11月你说要还钱,直到现在也没有个后文和交代,太令人失望了!”半个小时的调解和沟通,申某始终是拒不偿还的态度。看此情景,该院当即决定对其采取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执行措施,并利用午休时间将其果断“送”进了拘留所。
执行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秀峰区人民法院将通过拘留、拘传等手段严厉打击“老赖”的嚣张气焰,有力维护司法权威和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