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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漏水引发邻里纠纷 “枫桥经验”巧化难题
作者:唐婵郁  发布时间:2023-11-09 17:31:34 打印 字号: | |

房屋漏水 诉至法院


刘某与张某夫妇系上下楼邻居关系。自2019年起,刘某先后发现自家出现天花板、墙壁、卫生间及阳台等处被水浸湿的情况,家中的床、地板及灯具等物件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


刘某认为这是由于楼上邻居污水渗漏导致的,遂多次找到张某夫妇协商处理渗水事宜,虽然张某夫妇做了一定的处理,但是由于修复工作不及时,相应的措施也不够专业,且仅对刘某家中被渗水的地方进行了简单的粉刷和修补,以致于渗水的情况还是反复发生。


尔后,刘某又多次与张某夫妇交涉均未果,无奈之下,刘某将张某夫妇诉至法院,因诉讼程序会涉及到鉴定问题,加之刘某年长且独居,身体状况欠佳,精力有限,便撤回了起诉。刘某撤回起诉后,自家房屋渗水的问题仍还存在,刘某为此寝食难安。



上下齐力 巧化纠纷


后来,在接访群众的过程中,该院接访院领导得知了此事,便详细向刘某了解情况,并安抚其焦急情绪。考虑到事关邻里和睦,且诉讼耗时相对较长,鉴定成本高,便向刘某提出建议,认为既然双方对房屋漏水争议不大,可以通过法院设立在社区的“一村(社区)一法官”的驻点法官进行调解,或者可以通过法院诉前调解工作室解决问题,相对诉讼更为快捷高效。


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


接访结束后,刘某听取了建议,立即向法院诉前调解工作室提出诉求。在确定双方当事人都接受诉前调解后,该院指定了经验丰富的老调解员开展工作。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一方面向双方释明法理,厘清责任和利弊,一方面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引导,建议双方当事人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态度进行协商,维护和谐邻里关系。


最终,双方一致同意,刘某家中被渗水部分由张某夫妇负责彻底维修并恢复原状,张某夫妇向刘某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损失,双方握手言和,这起邻里关系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秀峰法院以贴近群众、服务群众为理念,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诉前调解工作室“主力军”的作用,加上法官工作室、“一村(社区)一法官”制度的“支线配合”,积极探索诉源治理新模式,打造枫桥经验“秀法样本”。


 
来源:龙芳丽、严迪斯
责任编辑:唐婵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