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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活教材 敲响警示钟——秀峰区人民法院开展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警示教育活动
作者:唐婵郁  发布时间:2023-09-08 15:26:22 打印 字号: | |

“现在开庭!”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响起,一起职务犯罪案在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来自秀峰区纪委监委、桂林市榕湖饭店有限公司等单位的50余人现场旁听了此次庭审。





本次庭审依法审理某国有企业员工赵某某涉嫌受贿罪一案。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赵某某在国有企业、国有公司中从事公务,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其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22.6万元,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审判长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等环节。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待合议庭评议后,该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现场秩序井然,庭审氛围庄严肃穆。在庭审过程中,旁听人员仔细聆听被告人的“现身说法”,以一场“零距离”的警示教育敲响廉洁警钟。


“第一次旁听庭审,感觉很震撼,既亲身感受到了法律的权威,又深刻认识到职务犯罪对于个人前途、家庭和社会的危害。”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有感而发,纷纷表示将以案为鉴,自觉遵纪守法,严格履职尽责。



此次公开庭审,是秀峰法院多元化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用实际行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的一个缩影。将职务犯罪庭审现场变成警示教育课堂,用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身边人”,切实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实际效果。



今后,该院将继续用好“庭审课堂”、“公众开放日”等普法活动让社会各界全面了解、监督法院工作,提升全民法治意识,为建设美丽秀峰和桂林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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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唐婵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