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我为群众办实事】“小”物业关乎“大”民生 即时履行止纷争
作者:严迪斯 唐婵郁  发布时间:2023-05-10 08:15:55 打印 字号: | |

物业纠纷是涉及物业服务企业及业主切身利益的民生大事,更是一项牵涉主体众多、法律关系复杂、持续时间长的综合社会治理活动。近年来,秀峰法院积极作为、主动服务、阵地前移,杜绝就案办案,按照力求从案件的源头找原因、想对策的思路,全力从源头预防化解物业服务合同矛盾纠纷,更深层次的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积极探索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诉源治理新思路。


物业纠纷是涉及物业服务企业及业主切身利益的民生大事,更是一项牵涉主体众多、法律关系复杂、持续时间长的综合社会治理活动。近年来,秀峰法院积极作为、主动服务、阵地前移,杜绝就案办案,按照力求从案件的源头找原因、想对策的思路,全力从源头预防化解物业服务合同矛盾纠纷,更深层次的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积极探索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诉源治理新思路。


而物业公司认为,其已提供相应的物业服务,维持了小区事务的正常运行,业主理应按照合同约定交纳物业费。针对“调解”一事,该物业服务公司也存在迟疑,担心经调解后,大范围减少物业费用恐进一步损害公司利益。


故即使该系列案件涉案金额不高,但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一时难以达成调解协议,法院调解难度较大。


为妥善化解物业纠纷,帮助双方案结事了。秀峰法院针对涉案安置小区的特点,针对性开展纠纷化解。2023年4月起,该院调解员先后组织多名业主与物业公司代表到法院开展协商,进行“一对一”调解。在调解过程中,一方面针对不动产权证书的办理事宜给予了答复,消除业主心中积怨。


另一方面针对物业费缴纳问题,调解员针对双方争议焦点,秉持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双方进行了耐心的释法说理,帮助双方当事人分析案情,讲明利害关系,阐明相关的法律规定。并督促物业公司改善物业服务,劝解其在物业费用方面做出适当调整。


经过调解员的耐心疏导,该系列案件调解成效较为显著。大部分业主均与物业公司达成一致协议并当场一次性缴纳所欠物业费用,物业公司也免除了相应的违约金、承担了诉讼费,并表示会努力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小”物业关于“大”民生,物业纠纷事虽小,却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依法保护小区业主和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是维护社区和谐稳定的重要方式之一。本次物业纠纷系列案件的成功调解只是秀峰法院诉前调解的一个缩影。下一步,该院将不断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加大诉前调解力度,畅通诉调对接渠道,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解决在诉前,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来源:公众号
责任编辑:唐婵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