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律撑腰,不畏家暴!
作者:童兵  发布时间:2022-10-27 08:18:41 打印 字号: | |

近日,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对受到家庭暴力威胁的李某及其家人进行人身安全保护。


申请人李某(女)和被申请人黄某(男)结婚十余年,婚后育有二子,夫妻二人因家庭琐事经常发生争执,黄某多次对李某使用暴力。今年8月,双方再次因家庭矛盾产生分歧,李某被迫借宿亲友家中,黄某多次前往李某亲友家,骚扰其亲友,并对存在怠于保障幼子接受法定义务教育的行为,为维护自身人身安全及保障幼子接受教育的权利,李某来到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承办法官当即审查了申请人提供的照片、保证书等证据材料,分别询问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根据既往发生争执的情况来看,李某面临着遭受家暴等现实危险。李某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同日,承办法官与妇联工作人员、辖区民警、社区工作人员以及学校代表一同前往李某与黄某家中,承办法官当场向被申请人黄某宣读人身安全保护令并进行送达。经各方协调,被申请人黄某充分认识到以暴力方式解决家庭纠纷是错误的,并与申请人李某就幼子上学问题达成合意。



承办法官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充分发挥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预防功能为出发点,大大提升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对实现防治家庭暴力、维护家庭和谐和社会安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来源:公众号
责任编辑:唐婵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