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调解结案后,原告王某向黄强法官赠送了一面锦旗,以感谢黄强法官在该案中倾力促成双方调解。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做好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解忧工作,秀峰法院民事审判庭分别于2021年6月18日、7月16日调解两起疑难复杂案件,促成当事人握手言和,有效化解当事人矛盾纠纷。
6月18日,黄强法官审理的王某与被告伍某、唐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因该案系被告自建房起火导致原告房屋损毁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由于火灾原因复杂、财产损失数额较大且房屋修复方案尚需要通过司法鉴定程序明确。考虑到案件正常审理周期过长且会增加当事人诉讼负担,黄强法官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组织调解。经黄强法官向当事人释法说理,阐明案件争议焦点并给出调解建议,双方最终就赔偿数额及方案达成一致,并签订调解协议,该案顺利调解结案。
7月16日上午,在黄强法官审理的原告唐某某与被告陈某、王某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主体一人在起诉前死亡、一人在诉讼中死亡,另一人在整个诉讼过程中一直处于刑事羁押状态,且案涉农村房屋已被推倒重建,被告亦提起反诉并要求通过司法鉴定程序评估现房屋价值,双方矛盾无法缓和,案件审理难度进一步增大。经过黄强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向当事人释明本案中的诉讼风险、各方权利义务等,最终双方当事人同意庭外和解并撤回起诉。
经调解撤诉后,被告方握着黄强法官的手说道:“黄强法官,太感谢你了!正因为你长期的耐心调解,才能够有效化解我们的矛盾,及时解决我们的问题。”7月19日上午,被告王某再次来到秀峰法院,向黄强法官赠送了一面锦旗,以感谢黄强法官一直以来的耐心调解。
采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调解案件,有效化解当事人纠纷,节约了司法资源同时也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这是法院积极履行司法职能、化解矛盾纠纷的本职工作,更是推动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践行,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