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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秀峰法院与秀峰区工商联建立“一商(协)会一法官”工作制度
作者:陈洪政  发布时间:2021-05-24 20:55:26 打印 字号: | |

5月21日下午,秀峰法院与秀峰区工商联联合建立了“一商(协)会一法官”工作制度,成立秀峰法院驻秀峰街道商会、丽君街道商会、甲山街道商会、秀峰区民宿协会四个法官工作室。秀峰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陈昭为法官工作室授牌。



“一商(协)会一法官”由秀峰法院抽调骨干法官派驻至辖区商会成立法律工作室,开展定期法律服务。驻商(协)会法律工作室将开展定期值班、日常法律咨询、现场调处、矛盾化解、普法宣传等工作。

授牌仪式结束后,秀峰区工商联组织召开了驻商(协)会法律工作室座谈会。会上,秀峰法院副院长阳瑜向与会商会代表介绍了工作室工作制度,并进行了沟通交流,听取商会意见。陈昭部长指出,法律工作室要积极与商会沟通协调,做好法律服务工作,充分发挥试点模范作用,并预祝法官驻商(协)会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建立“一商(协)会一法官”工作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更是“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实践,今后秀峰法院将进一步主动拓宽司法职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文字:陈洪政
图片:陈洪政
编辑:文丹
审核:蒋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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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罗宗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