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95后的小情侣,本来有着阳光的前途,却被自己的贪欲毁了。日前,23岁的周某和他22岁的女朋友彭某以帮忙办理信用卡和贷款为名,联手诈骗他人15万余元,双双被判刑。
据了解,周某是桂林一家教育信息咨询公司法人,彭某则是桂林一家知名幼儿园的老师。2017年6月4日,周某用彭某的手机在她微信朋友圈发布了一条可以帮办信用卡的广告信息。随后,毛某通过微信联系彭某说要办理高额度信用卡。周某就以女朋友的名义用微信跟毛某联系,或者让彭某用微信语音跟毛某联系。在取得毛某的信任后,两人获取了毛某的支付宝账号、密码、手机短信验证码等个人信息,随后以办理信用卡需要将支付宝花呗额度用完,需要用支付宝分期贷款来刷信用额度等理由,于2017年6月4日至23日,使用毛某的支付宝账户进行消费、转账或者贷款,甚至找理由叫毛某自己使用支付宝账户进行以上操作,共计20次,支出50287.07元。
实际上,周某与网上卖家约定,毛某账户所支付的商品价款,卖家在收取一定手续费后,余款转回周某的支付宝账户。另外,周某、彭某使用毛某支付宝申请的“网商贷”、“来分期”等贷款,二人转回了自己的支付宝账户或者银行账户。
骗局得手后,周某、彭某又如法炮制,接二连三地骗取他人的钱款。到2017年7月,两人骗了不少人,受害人被骗有的上万,有的几千,有的几百,两人共计骗取15万余元。
2017年7月11日,彭某在任职的幼儿园被公安民警传唤,7月12日,周某投案自首。
秀峰法院经审理认为,周某、彭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周某是主犯,彭某是从犯,最终判处周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判处彭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同时责令周某、彭某退赔多名被害人损失共计1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