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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遇到“限高令”立马服软主动还款
  发布时间:2018-06-25 08:53:08 打印 字号: | |
  “法官,我现在马上转钱,请您帮我解除限制高消费令,让我能买机票回国。”电话里,龚某焦急地表示愿意立刻还钱。近日,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通过发出限制高消费令,为申请执行人吴某追回工程款3.6万余元。

 2017年8月29日,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吴某将龚某起诉到法院。秀峰区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龚某向吴某支付3.6万余元工程款。法院的判决生效后,吴某多次向龚某催要工程款,龚某均以经营状况不好为由一拖再拖。今年2月,吴某向秀峰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立案不久,龚某就出国旅游了。面对执行法官的传唤,龚某以不在国内为借口,拒绝到法院申报财产。执行法官问其何时回国,龚某总是逃避话题。查不到龚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依法传唤又未果,于是法院将龚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并对龚某发出限制高消费令。

  龚某想回国时,发现自己竟然买不了机票。6月6日,龚某给执行法官打电话,主动承诺马上还钱,请求法院为他解除限制高消费令,让他能够买机票回国。

  不久,龚某履行了还款义务。法院随后将执行案款交到申请执行人吴某手中。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秀峰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