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女子厉某谎称自己有个华侨富商干爹,以解冻干爹遗产需要资金为由,再以重金酬谢为诱饵,骗取3人41万余元。日前,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认定厉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
2016年4月,厉某经人介绍结识管某,得知管某正在做的项目缺乏600万元资金。厉某谎称自己的加拿大干爹葛某十分有钱,她可劝说干爹投资管某的项目。当年4月29日,厉某声称干爹已同意投资该项目,干爹出具了委托书让她去来宾市提钱,办理需要一定的费用。厉某说自己没钱,又不好意思问干爹要,于是问管某要了6000元。过了一段时间,厉某向管某出示了一条虚构的手机短信,称自己已收到干爹投资的700万元资金,让管某放心。厉某又谎称干爹于2016年5月去世,干爹的一双儿女答应从干爹遗产中分给她3000万元。厉某向管某承诺,拿到干爹的遗产后,分给管某150万元好处费。为取得管某的信任,厉某主动将伪造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交给管某保管。不久,厉某再次虚构了一条手机短信,向管某出示并告知有10亿元新农村建设资金已经入账。此后,厉某多次编造干爹遗产被银行冻结需解冻、银行审计遗产要收费、请银行领导吃饭、公安机关审查遗产需要交押金、提取新农村建设资金要去昆明办理等理由,骗取管某16万余元。其间,厉某为了打消管某的疑虑,曾归还管某2.7万元。
2016年7月,厉某通过管某认识了唐某、李某。厉某以相同手段从唐某处骗取7.39万元,骗取李某20.4万元。2016年12月16日,厉某被桂林警方抓获。
秀峰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厉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判处厉某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责令厉某退赔3名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