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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峰法院女干警小组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
作者:雷娜 杨雨晴  发布时间:2017-05-08 09:06:21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发文,表彰“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及“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等先进集体和个人,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榜上有名,该院女干警小组喜获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据悉,这是桂林市法院系统唯一获得此荣誉的单位。

  秀峰法院女干警们近年来积极开展“巾帼建功”活动,以服务大局、为民司法为己任,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妇女和儿童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充分展现了新时期人民法院和广大女法官公正、为民、务实、廉洁的良好司法形象,受到社会各界好评。

  在创岗建功的过程中,取得了傲人的成绩。曾先后被自治区妇联评为自治区巾帼文明岗、自治区妇女儿童维权先进集体、自治区“三八”红旗集体;被桂林市总工会评为五一女职工标兵岗、被桂林市妇联评为桂林市“三八”红旗集体;涌现出自治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桂林市五一女职工标兵林婉玉、全区法院办案标兵、全区法院先进个人、桂林市“三八”红旗手阳瑜、全区法院调解能手、桂林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陈芳等一批先进个人。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雷娜 杨雨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