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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车偷到派出所 大胆窃贼终获刑
作者:雷娜 刘伟胜  发布时间:2017-03-27 11:48:21 打印 字号: | |
  桂林一名男子多次盗窃电动车、摩托车得手后,胆子越来越大,居然盯上了派出所门口被警方查扣的摩托车,且屡屡得逞。近日,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7个月。

  今年25岁的桂林男子滕某,是一名搬运工。2016年10月上旬的一天,滕某在桂林市象山区银锭路上,将一辆白色助力车悄悄推离停放处,然后到附近的菜市叫来一辆三轮车,把自己推走的助力车拉到甲山村的一个摩托车修理铺换锁,卖得赃款600元。

  同年10月中旬,滕某再次伸出贼手,这次他居然盯上了停放在派出所门口的查扣车。在秀峰区一派出所门口,滕某见到一辆白色雅马哈摩托车停放在停车棚内,趁机扳断车头锁,将车推到摩托车修理铺更换车锁,之后将车藏匿在自己位于临桂区的家中。

  同年11月初的一天清晨,滕某再次“光顾”该派出所,将停放在停车棚内的一辆黑色摩托车悄悄推到黑暗处,然后雇用一辆三轮车把车拉走销赃,获得赃款200元。11月18日凌晨3时许,滕某又来到派出所门口,将停放在停车棚内的一辆黑色两轮摩托车盗走。但这一次,他被民警人赃俱获。此前被滕某销赃的车辆也被警方一一追回归还失主。

  秀峰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当庭表示认罪,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其家属代其退回非法所得,酌情对其从轻处罚,遂判处滕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退出违法所得800元,上缴国库。
来源:刑庭
责任编辑:雷娜 刘伟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