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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在车外跟朋友聊天 男子顺手偷走车里价值五万名表被判四年半
作者:雷娜 邹健宁  发布时间:2017-03-14 17:41:03 打印 字号: | |
  40多岁的宾某没文化没工作,常干点偷鸡摸狗的勾当,不久前宾某又被抓了,被法院判了四年半。

  2015年12月,宾某因犯盗窃罪曾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16年6月底刚刑满释放没多久,宾某就又重操旧业。2016年7月15日傍晚7点,宾某窜到巾山路一家汽修店门口,见一女子李丽(化名)的小车停在店门口,车门没锁。于是宾某趁李丽在汽修店内没留意之际,将她放在车后排座位上的女式挎包内的现金2800元盗走。

  得手后没几天,7月19日晚上9点,宾某又窜到临桂区明湖路,看到一男子陈明(化名)的小车停在路边,车门没锁,而陈明在车外正与朋友聊天,宾某随即伸手将陈明放在副驾驶座上的棕色挎包盗走,包内有一块手表,一个笔记本,然后逃离现场。案发后,公安机关将宾某抓获,并在其家中缴获所盗的手表,这块手表是名牌手表,经鉴定,手表价值46848元,已发还失主。

  面对审问,宾某称第二起盗窃案不是事实,说这块名牌手表是朋友送给自己的,但出具不了证据。而失主陈明则提供了购买这块手表的发票及保修卡复印件,注明手表编号与公安机关在宾某住处查获的手表编号一致。

  秀峰法院认为,宾某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构成盗窃罪,且属累犯,应从重处罚。最终,秀峰法院以宾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责令宾某退赔失主李丽的经济损失2800元。
来源:刑庭
责任编辑:雷娜 邹健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