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 自治区妇联副主席陈映红、组织部部长潘艳一行来到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调研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桂林市妇联主席秦伟、副主席王淑兰、秀峰区区委书记蒋育亮、区委副书记罗静、区法院院长赵卫东等领导陪同。
陈映红副主席一行先后来到诉讼服务大厅、少年法庭、家事审判法庭、反家暴庇护中心、惜缘工作室、巾帼园地,全面了解秀峰法院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情况,该院妇委会负责人向调研组详细介绍了该院在发挥审判职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妇女儿童维权宣传、案后回访、心理疏导等方面的工作。
在诉讼服务中心,陈映红详细询问了该院受理的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方面的案件类型以及人身保护令的申请适用情况。在少年法庭和家事审判庭,陈映红对该院采取“圆桌审判”模式和“亲情修复”方式,秉承“家国一体、家宁国安”的理念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特别对该院专门为解决婚姻家庭纠纷设立温馨的鲜花法庭这一做法赞不绝口。来到反家暴庇护中心、惜缘工作室,陈映红细致地察看了该院工作台账,通过一幅幅照片、一件件案卷了解秀峰法院妇女儿童维权岗成立以来的做法、成效和生动的家事调解、审判案例。在巾帼园地,看到一面面锦旗、一个个奖牌,陈映红对该院的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取得的成绩感到非常满意。
据了解,秀峰法院现有女干警21人,占全院在职干警的38.9%,是法院工作和建设的生力军。近年来,该院积极开展“巾帼建功”活动,以服务大局、为民司法为己任,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妇女和儿童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充分展现了新时期人民法院和广大女法官公正、为民、务实、廉洁的良好司法形象,受到社会各界好评。曾先后被自治区妇联、自治区高院评为自治区妇女儿童维权先进集体、自治区巾帼文明岗,被桂林市总工会评为五一女职工标兵岗、被桂林市妇联评为桂林市“三八”优秀集体;涌现出自治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桂林市五一女职工标兵林婉玉、全区办案标兵、桂林市“三八”红旗手阳瑜、桂林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陈芳等一批先进典型。
最后,陈映红副主席对秀峰法院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该院抓住了特色,抓出了亮点,载体新颖,措施有力,社会成效显著。她强调,开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法院和妇联要多沟通、多交流,建立互动互助机制,由法院做好法律专业服务工作,妇联做好谈心工作,大家协调联动才能使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她希望秀峰法院和秀峰区妇联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优化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司法环境,适应妇女儿童群众的实际需求,创新妇女儿童维权新举措,找准工作结合点,精准维权,共同维护好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