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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峰法院发放执行款 14位申请执行人拿到拖欠款项52万
作者:桂林日报记者王文胜 通讯员雷娜 赵旭  发布时间:2016-11-30 15:21:04 打印 字号: | |
执行款发放现场
  年终将要到来,11月29日上午,14位申请执行人在秀峰区法院接过执行款52.67万元后,都露出了笑容,有的农民工还给法官送来了锦旗。

  当天,在秀峰区法院公开发放执行款现场,记者了解到其中一个经过法官多方努力方才执结的案例。男子唐某等5名农民工于2015年3月在东安路一建筑工地打工,每天起早摸黑劳累,但当年底承包工程的老板跑路了,唐某等人追讨无门,只好将老板羊某与李某告到秀峰区法院,法院依法判决两被告给付5人劳动报酬4万余元。然而,5位农民工拿着生效的判决书却发了愁,因为依然找不到老板羊某与李某。

  5位农民工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向秀峰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局的法官们经过四处走访调查,终于在临桂区五通镇一建筑工地找到李某。经过执行法官多次往返工地催促,李某陆续凑了3万元交到法院。对于剩余的1万余元,李某认为应由羊某承担,因此一直推诿拖延。执行法官再次找到李某,向他宣读法律条款,明确告知不履行还款义务将被依法拘留。迫于法律压力,李某将剩余的钱送来法院,5位农民工兄弟终于拿到了拖欠一年的工资。

  据秀峰区法院执行局负责人介绍,在自治区各级法院第二个执行月开展期间,公开举办案件款项发放活动就是要让公众、让每个案件当事人能够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同时,针对一些涉民生案件的执行款,包括农民工工资、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款,人民法院将力争做到快速执结,快速放款。
来源:桂林日报
责任编辑:桂林日报记者王文胜 通讯员雷娜 赵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