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上午,在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一号庭,开庭审理该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邓某涉嫌受贿一案。当天,秀峰区纪委、财政局、法制办、司法局及审计局等部门的党员干部共31人,旁听了公开审理,现场感受警示教育。
邓某历任龙胜各族自治县三门镇党委书记、县土地管理局局长、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兼党组书记,现任桂林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因涉嫌受贿罪,于2015年7月19日被刑事拘留。
经公诉机关依法审查,邓某在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职工集资房调整楼层、楼房建设工程施工、调处当地公司企业用地纠纷、矿业搬迁征地纠纷等方面,接受龙胜当地一些企业、个人贿赂,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总计51.6万元。案发后,邓某的家属已代其退赃48万余元。
检察机关指控,邓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5条第1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犯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此次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警示教育活动,由市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活动以案肃纪、以案说法、现场警示,使参加旁听的党员干部心灵深感震撼。庭审结束后,一些参与旁听的党员干部表示,旁听庭审的教育形式更直观、更现实,能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促进党员干部遵纪守法,自己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