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下午,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敏专程到秀峰法院检查指导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情况,听取该院专题汇报,深入了解该院在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案件情况摸底以及工作推进举措等方面的情况。
4月底以来,该院迅速传达贯彻上级法院部署精神,制定了详细、可行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实施方案,向区委、人大、区政法委作了专题书面汇报,取得了区委和人大领导的大力支持。加强物质保障,拨付专项执行工作经费,增加执行装备。逐案落实,责任到人,将已查明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落实到个人,并制定了详细的执行线路图,时间表以及下一步拟采取的措施和结案时间。大胆创新,稳步推进,出台“321”即三集中两联动一下沉执行机制破解执行难题,结合实际,探索并实施由财务室通知发放执行款和发放委托律师调查财产函的工作机制,以确保执行款的及时给付和终本结案的案件客观、公正、准确。
据悉,5月开展“集中清理月”活动以来,该院已在各类媒体发表反映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稿件14篇;在《桂林晚报》、微博、微信公众号平台和本院LED屏刊登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0名,现有8名被执行人主动与法院联系,并表示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同时,该院还已对2名被执行人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截止5月11日,该院有财产可供执行的56件案件中,已结案的15件,执结标的为48.358万元,实际执结率26.79%,有财产案件标的到位率12.53%。
陈敏听取汇报后认为,秀峰法院领导重视行动快、工作细致情况明、创新举措思路清,对该院领导积极下沉驻庭办公、全方位曝光“老赖”、创新引进第三方对终本案件进行评查等方面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希望该院在下一步工作中,要按照既定思路认真抓好落实,先易后难、步步为营,完成一个个阶段性目标;及时做好工作总结,不断提高执行工作水平,为全市法院创造可行的经验做法,为全市法院全面实现“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多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