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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官也断家务事 秀峰法院设立家事审判法庭
作者:雷娜 陈芳   发布时间:2016-03-11 11:15:47 打印 字号: | |
  3月8日,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针对近年来频频出现的婚姻家庭、抚养赡养、亲子关系、遗产继承等等“家务事”案件设立家事审判法庭。这些家庭案件由立案庭统一立案,由专门的家事法庭审判,并配备了专门的家事主审法官、人民陪审员及司法辅助人员,合议庭成员还包括来自妇联、学校、心理咨询机构的陪审人员。当天,一起离婚纠纷在家事审判法庭进行调解。

  家事法庭的受案范围包括婚姻家庭及基于身份关系而产生的案件、抚养(探视权)、抚养及赡养纠纷、亲子关系案件(生父确认)、收养关系纠纷、继承案件纠纷、涉老婚姻(即老年再婚产生的婚姻关系纷争)等7大类。家事法庭以调解为主,对闹离婚的夫妻还将进行婚姻关系诊断,并给予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调解后未离婚的家庭还将进行回访,确认家庭恢复和睦,并对遭受家暴的妇女采取法律援助、放低司法救助标准、给予特殊保护等司法关怀。此外,家事法庭对财产申报、亲子关系、司法救助、反家暴联动、回访调查制度、社会联动等均制定了详细的制度。
来源:审管办
责任编辑:雷娜 陈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