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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男子非法经营香烟被起诉
作者:雷娜 邹健宁  发布时间:2016-02-26 17:08:47 打印 字号: | |
  年近六旬的桂林男子莫某和王某、韦某、夏某三名年轻男子里应外合,近两年来偷偷从外地进回了数千条香烟非法经营,再偷偷卖给桂林一些烟酒商店和个人,几人涉案金额达24万余元。

  2014年4月左右,莫某就多次向王某非法购进南洋红双喜、白沙、恭贺新禧等品牌的香烟进行非法贩卖,并于同年10月在柘木镇租房用于存放香烟。后来这门非法的生意越做越大,莫某又找到了夏某一起参与非法贩卖香烟,夏某负责接收香烟,多次与莫某一起将三五、阿诗玛、南洋红双喜等香烟贩卖给桂林一些烟酒店。从2015年初至案发,王某多次非法卖香烟给莫某和夏某,平均每次卖700条左右。

  2015年8月初,王某联系夏某商谈贩卖香烟的事,夏某在电话里又向王某预订了玉溪、红塔山、云烟等品牌的香烟800条,莫某对此也认可了。两天后,王某叫上在东兴市的朋友韦某一起出资购买香烟再卖给莫某和夏某,当日,韦某就在东兴市租了一辆小车,与王某一起在东兴买了800条香烟运到桂林。8月7日凌晨,王某、韦某与莫某、夏某联系约定好在柘木镇碰头交接,就在4人在镇上的出租房院内卸货交接时,公安人员突袭而至,夏某、王某、韦某被现场抓获,莫某趁乱逃离现场,800条香烟也被当场缴获。案发后,公安人员又对夏某、莫某的住所、出租房进行了搜查,又搜到了白沙、红双喜、芙蓉王、玉溪等品牌香烟几百条。8月中旬,莫某被公安人员抓获。

  2月23日,莫某等四人已被桂林市秀峰区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向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来源:刑庭
责任编辑:雷娜 邹健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