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上午,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召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暨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动员大会,启动2016年度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
会上,张德生院长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两个《实施办法》等廉洁司法制度规定,并从加强学习,充分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深化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从严监管,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等三个方面对该院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要求以“七个一”活动为载体,即:开展一次廉政约谈、签订一份廉政责任书、发送一条廉政短信、创作一份廉政文艺作品、开展一次家庭助廉活动、观看一部警示教育片、参观一次廉政教育基地,深入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他强调,全院干警要居安思危,警钟长鸣,牢记前车之鉴,时刻警醒自己,力戒骄满,坚决抵制各种社会不良风气的侵蚀和诱惑,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做到不因一“文”失公信,不因一案毁终身。
会前,该院院长与副院长、副院长与分管部门领导分别签订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