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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峰法院: “点对点”系统显效率 一年积案一天结
作者:赵旭  发布时间:2015-09-24 09:32:01 打印 字号: | |
  9月14日,秀峰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利用“点对点”执行网络查控系统一天内成功执结一起长达一年之久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的威严。

  2014年10月,秀峰区法院对原告桂林某电器厂诉被告丁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作出判决:限被告丁某在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桂林某电器厂支付所欠房租16000元及利息。履行期限届满后,丁某仍没有履行义务,申请人桂林某电器厂多次向其催讨该笔房租,丁某都以各种理由推诿,由于丁某经常在外做生意,基本不在家中居住。申请人拨其电话也不接,最后干脆连人也找不到了,申请人迫于无奈,于2015年9月14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按照相关执行规定利用利用“点对点”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丁某的财产,银行反馈的信息让执行法官喜出望外:丁某在桂林市某银行有存款。为了保障申请人的权益,执行法官马上制作相关法律文书,协同书记员驱车赶到该银行,成功将丁某的存款扣划至秀峰区法院标的款账户。至此,这起拖了一年之久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一天之内获得了圆满执结,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赵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