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用工需求,本单位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的诉讼服务大厅工作人员3名,竭诚欢迎优秀人才应聘。
一、招聘职位 诉讼服务大厅工作人员:3名。我院诉讼服务大厅目前办公地点位于榕荫路,将于今年下半年搬至阳江路新办公楼(秀峰区政府对面,东邻秀峰区检察院)。
二、应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有工作经验优先、法律专业毕业优先,;
3、工作积极肯干,具有团队协作精神,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会普通话,女:身高1.58米以上;男:身高:1.70米以上,年龄在25周岁以下。
三、待遇
工资报酬:1500元/月
社会保险:养老、工伤、失业、生育、医疗保险
四、工作时间
行政班,周末双休,节假日值班的待遇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方法:有意应聘者,请填写个人简历(《个人简历表》附后),将所填写好的《个人简历表》(附1寸彩照一张)报名时提交。
(二)资格审查:我院对参加应聘的人员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通知参加面试。
(三)面试:由我院组织进行。参加面试者请持身份证、毕业证及个人简历(附1寸彩照一张)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四)体检:按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参加体检(体检费自理)。
(五)政审:经体检合格者,由我院进行政审。
(六)签订劳动合同:通过面试、政审的应聘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至我院工作。
六、报名及初试面试时间
报名时间: 2015年6月30日前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3800956 18978361329
Email:289907782@qq.com
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
二?一五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