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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员代收货款11单非法侵占2万余元获刑一年半
作者:雷娜 蒋周安  发布时间:2015-01-16 11:46:24 打印 字号: | |
  1月9日,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被告人谢荣生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责令被告人谢荣生退赔被害人桂林某快递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0888元。

  2013年11月至2014年5月,被告人谢荣生在桂林某快递有限公司担任快递员期间,将11单快递货物送达顾客后代收货款,但未将这11笔货款上交公司,而是采用在手工账本上故意漏报货款总额、隐瞒财务人员的手段,利用职务便利侵占上述11笔货款共计20888元人民币。

  案发后,被告人谢荣生被公安机关抓获,上述代收货款人民币20888元被其用于购买福利彩票和归还个人债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谢荣生身为公司人员,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客观上实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侵占为己有的行为,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被告人谢荣生非法侵占的财物应予退赔。被告人谢荣生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并当庭认罪,依法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刑庭
责任编辑:蒋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