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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峰:法官十看现场调解邻里纠纷
作者:欧瑾琳  发布时间:2014-11-11 17:04:00 打印 字号: | |
  “多亏了钟法官不辞劳苦,为了我这个老头子前前后后跑了十来次, 现在我这房子终于不漏水了!”年过八旬的蔡老握着法官的手,反反复复地表示感谢。

  原来,蔡老的房屋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西山南巷,是建于80年代中期的单位福利房。从上世纪八十年代,蔡老楼上的覃某的房屋卫生间就出现渗漏,严重影响了楼下蔡老的房屋。2014年6月,蔡老诉至桂林市秀峰区法院,要求被告覃某对其卫生间的渗漏进行修缮并排除妨害;将原告家中因漏水而受潮发霉的客厅及卧室的墙体恢复原状。

  秀峰区法院钟法官接到这个案子后,注意到原告已经年过八旬,若不是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恐怕不会亲自到法院打官司。考虑到当事人和案件的特殊性,钟法官带着书记员来到当事人家送应诉材料,同时查看了漏水房屋。发现原告房屋客厅、卧室的墙面以及卧室门框、客厅的包墙木板均出现发霉、起泡的情况。钟法官分别向原、被告了解情况后,发现此案矛盾积累时间长、双方对立情绪大,化解难度大,案结事难了。

  开庭后,钟法官没有放弃调解的机会,更加频繁与当事人沟通,一遍一遍地跑现场,设身处地为当事人权衡利弊。得知当事人原是同事,钟法官又联系两当事人所在单位桂林市公安局协助协调双方纠纷。“任何矛盾都有症结,对症下药是关键,消除双方的情绪,找到双方的利益共同点,让其达成共识,才能理智地解决问题。”

   “我的确是被钟法官的诚意打动。”被告覃某最终同意出资修缮自家的卫生间并修复蔡老家因渗漏受损的墙体。蔡老也同意撤回对覃某的起诉。

   修缮工程全部结束后,钟法官再次带着书记员到蔡老家回访,这才发生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坐庭判案确实省时省力,但是要实实在在为当事人解决问题,我们还应该多做调解工作。”这只是钟法官调撤案件中普通的一起,2014年截至10月,钟法官办结案件119件,成功调撤86件。
来源:行政庭
责任编辑:欧瑾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