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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高级法院副院长林金文到秀峰区法院调研
作者:蒋湘华 杨雨晴  发布时间:2014-07-23 17:11:45 打印 字号: | |
  • 林金文副院长(右一)听取该院张德生院长(左二)汇报工程进展
  • 林金文副院长(右二)在工地检查
  7月23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林金文、高院司法行政装备处处长韦新荣一行到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调研指导审判业务用房建设工作。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敏陪同调研。

   当天上午,林副院长一行来到该院新审判业务用房建设工地进行了检查,并向该院院长张德生详细了解了工程规划、用地审批、投资规模、工程进展等情况,以及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

   林副院长对该院新审判业务用房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要求:一是要积极主动向同级地方党委汇报,协调同级人民政府,加强与财政、发展改革、建设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地方对法院基层设施建设的最大支持,确保法院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二是要切实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相关要求,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需要,坚持勤俭节约搞建设,科学规划,合理安排,把每一分资金都用到实处,避免浪费;三是要加强施工安全,在快速高效建设的同时注重安全管理,落实责任,确保工程优质高效,早日竣工投入使用,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来源:政工科
责任编辑:蒋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