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紧扣“公开促公正,公正树公信”主题,以健全的机制和完善的制度,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等多元化信息手段,全范围、宽领域、深层次地推进法院阳光司法工作,不断扩大司法公开范围,拓宽司法公开渠道,创新司法公开形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努力实现以公开促公正、保廉洁,法院司法审判的社会认同度得到了不断提升,法院全面工作也由此取得了长足进步,2012年、2013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264件,结案3050件,年均结案率达93.44%,2012年、2013年连续两年被市中院评为全市法院绩效考评一等奖,其中阳光司法工作连续两年被评单项三等奖。
以审判、执行工作为核心,确定司法公开重点。
该院主动将审判、执行的各个环节作为阳光司法、司法公开的重点,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让司法活动在阳光下运行,倒逼法院干警提高司法水平,内炼公正司法能力素质。一是加强立案公开。打造“一体化、一站式”立案信访综合服务窗口,通过电子触摸屏、法院网站、诉讼指南手册、制度汇编等多种设备、手段和措施公开诉讼便民信息,方便群众参与诉讼和监督。二是拓展庭审公开。建立有序、开放的公众旁听庭审机制,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电子屏幕向社会公布案件开庭信息,鼓励公民到法庭旁听案件;扎实实施刑事审判规范化量刑,增强量刑公开性与透明度,使定罪量刑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两年来,全院共对规定的十五类常见刑事犯罪案件436件适用规范化量刑,占已审结刑事案件的84.66%。三是推进执行公开。创新执行信息公开平台,通过手机短信、电话告知等逐步实现执行案件关键程序节点信息全部公开;深入推进司法拍卖改革,依托互联网建立了法院网络联拍平台,确保司法拍卖公正公开、阳光透明。自平台开通以来,共办理委托拍卖、评估、鉴定等案件140件,未出现一起当事人不满意的案件;建立执行指挥中心,实现对执行行为的远程监控和对查控行为的实时记录,执行过程更加公开、更具有可控性。截止今年3月,通过执行指挥中心查控案件500余件,极大地提高了执行效率。四是规范文书公开。积极通过法院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生效裁判文书,形成倒逼机制,促使案件承办法官努力提高裁判文书制作质量。2012年以来,共上网公布裁判文书715份,实现了应上网公开的裁判文书100%上网。
以庭审公开为平台,主动拓宽司法公开渠道。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该院针对不同对象以“请进来”、“沉下去”和“走出去”的方式主动将司法权力的运行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一是把握主动,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坚持主动向人大汇报工作,积极邀请辖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到院旁听观摩庭审、现场见证执行,让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通过直接参与、感受审判执行活动,对法院工作直接进行监督,促进司法公开真正全面落实。2012年以来,我院共组织各种形式的“公众开放日”活动10次;邀请代表、委员、律师参加案件“阳光评议”5次;邀请代表、委员旁听案件庭审31人次,增强了司法透明度,大力促进了法院审判工作的公正公开。二是完善制度,扩大司法民主。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拓宽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的范围,坚持公平选用陪审员制度,杜绝“陪而不审”现象。近年来,该院共依法聘请了9名人民陪审员,直接参与民商事、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与法官行使相同的权利,陪审率2012年达到94.82%、2013年达到94.97%,有力地促进了司法公开,推进了司法民主。三是强化宣传,接受社会监督。该主动宣传法院工作动态,2012年以来,我院共在各级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媒体发表文章累计2000余篇,2012年、2013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市法院法制宣传工作三等奖;创新法制宣传方式方法,在全市率先将法制宣传阵地建到社区,积极将案件庭审移至案发现场,下沉到街道、社区开展巡回法庭审判,“用身边案件教育身边人”,在街道、社区居民中引起巨大反响,百姓纷纷表示这种形式庭审让人受教育,效果好。去年以来,先后到九岗岭社区、东华社区、乐群社区、甲山村等案发地开庭审理和调解案件24件次,还在人员密集的社区建立了“秀峰法院法制园地”3个;及时、坦诚回应群众关切,不断坚持以开放的态度对待社会的监督,回应群众的质疑。对待群众提出的问题坚持“不回避、不狡辩、不护短”的原则及时直接地予以正面回复,既展示直面问题的勇气,又拿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以坦诚的态度,赢得了广大群众的理解和认同。
顺应新媒体时代要求,创新司法公开方式。
一是加强法院互联网站建设。建立法院门户网站“秀峰法院网”,及时公开重大案件的审判情况、重要研究成果、活动部署,使之成为社会公众了解法院工作的重要窗口。积极运用科技法庭大力开展庭审网络直播,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截至今年3月,共依托法院网直播案件145件,让社会公众足不出户就能感受到法庭的整个审判过程。二是开通法院微博。2013年4月,该院在全自治区法院系统率先开通了新浪官方微博——“@独秀天平”,积极宣传法制、服务群众、公开审务、回应关切、接受监督。自开通以来,截至目前,已通过微博平台发布信息4300余条,汇聚“粉丝”6013名,微直播典型案件庭审和重大审判执行活动158件次。三是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建立了与媒体及其主管部门固定的沟通联络机制,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座谈会或研讨会,及时发布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2012年以来,共组织新闻媒体通报会4次,介绍我院“两评查”和“阳光司法”活动等工作情况。四是建立网络舆情引导机制。高度重视网络舆情监控研判,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控机制,组建了一支高素质的法院网络舆情阅评队伍,加强法院上下联动,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原则,及早发现舆情并给予尽快处置,掌控网上舆情引导主动权,确保无重大舆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