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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峰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解民忧
作者:蒋湘华 赵旭  发布时间:2014-03-24 15:09:12 打印 字号: | |
  • 蒋美荣从张德生院长手中接过执行款。
  • 蒋美荣签字领导执行款
  • 张德生院长听取蒋美荣对法院的意见和建议
  • 临走前,张德生院长鼓励蒋美荣好好治病,祝她早日康复!
  “这真是雪中送炭啊,谢谢法院这么尽心尽力地帮我追回赔偿款!”3月24日,申请人蒋美荣紧握着前来送执行款的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张德生院长的手,眼含泪花,激动地表达着自己的感激之情。

   45岁的秀峰街道办事处东华社区居民蒋美荣, 2013年12月,因一场重病花光了家中所有积蓄,目前仍在医院定期做化疗,费用高昂,家中还有一对14岁的双胞胎女儿正在读初中,全家就靠她在社区做保洁员的收入勉强维持,生活非常艰难。其丈夫谭国生因在2002年的一场车祸中不幸被撞成重伤后抢救无效死亡,虽然后来经法院判决了肇事者莫某等人赔偿蒋美荣经济损失61494.24元,但因莫某被判入狱,当时经济也比较困难,经法院执行蒋美荣只获得了23091.8元的赔偿款。之后由于被执行人都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该案便进入终本执行程序。

   秀峰法院了解到蒋美荣的情况后,院党组高度重视,将此案件作为该院践行群众路线的一面镜子,结合正在开展的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采取执行局定人包案、分管领导跟踪指挥、院长亲自督办等办法,充分利用悬赏公告、“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机制等反规避执行的措施,积极查控被执行人的财产。

   经多方努力,于2014年3月20日,该院依靠新建成的执行查控系统查知被执行人莫某在银行有存款入账后,执行局迅速行动,组织执行干警以最快的速度赶赴银行,将4万余元执行款扣划。3月24日,该院张德生院长带领案件主办人将执行款送到了蒋美荣家中,使这起历时10年的案件得以执结,也帮她解了燃眉之急,便出现了之前的那一幕。

   为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该院结合当前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学习提高与查摆、解决问题相结合,坚持边学边查边整改,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加大了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案件的执行力度,执结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民生执行案件。

   据统计,该院在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中,已执结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8件,执行到位标的额为15.9万元;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8件,执行到位标的额为3.38万元;赡养费抚养费纠纷案件2件,执行到位标的额为0.28万元。先后对5人次采取了司法拘留、罚款措施2人,罚款3万元,对2人采取了限制出境措施,对2人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人。
来源:政工科 执行局
责任编辑:蒋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