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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峰法院工作报告获人大审议通过
作者:蒋湘华  发布时间:2014-02-26 17:25:11 打印 字号: | |
  2月26日下午,桂林市秀峰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胜利闭幕,秀峰区人民法院院长张德生所作的法院工作报告获与会代表们一致审议通过。

   2013年,秀峰法院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主动服务大局,全力维护稳定,全院各项审判执行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为推动秀峰区科学发展新跨越,建设活力秀峰、实力秀峰、和谐秀峰、美丽秀峰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726件,审、执结1533件,同比分别上升12.22%、1.05%。先后获得“全区法院先进集体”、“全区法院信访先进集体”、“全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桂林市法院先进集体”和“桂林市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

   代表们在审议中对工作报告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工作报告条理清晰,简明扼要,重点突出,讲成绩客观全面,谈问题实事求是,工作思路清晰,措施切合实际。代表们普遍认为,法院服务大局有作为,维护稳定成效好,司法为民举措不断丰富,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促进秀峰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来源:政工科
责任编辑:蒋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