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前后涉民生案件立案受理工作的通知》及自治区高院《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前后涉及民生案件立案受理工作的通知》指导精神,采取多项举措畅通立案渠道,强化服务便民意识,为涉民生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
该院对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涉及民生的案件,及时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快速受理。简化审批手续,缩短诉讼费减免决定时间,对起诉人提出诉讼费缓、减、免申请的,1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确保及时提供司法援助。截止至1月26日,已受理上述涉民生案件39件(包括执行案件30件)。并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予以缓、减、免诉讼费30847元。重视立案调解工作,快速调处矛盾,对当事人有调解意愿的,立案部门积极进行调节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防止矛盾激化,截至1月26日共立案调解6件,撤回案件3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