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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峰法院:创新机制提升审判质效
作者:蒋湘华  发布时间:2013-11-25 17:05:09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以开展“改革创新年”活动为载体,大力推进联动司法、涉诉信访、强制执行、审判管理、“阳光司法”等司法机制创新,建立健全了符合本院工作实际的司法工作长效机制,有效地促进了全院审判质效提升,区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梁梅在该院考察调研时给予了高度评价。1-10月,全院共新收各类审判、执行案件1440件,同比上升3.01%;审结1161件,同比上升5.65%;结案率为80.63%,同比提高2.35个百分点,各项质效指标均比往年有大幅提升。

   建立健全“诉调对接”机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诉调对接工作,完善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做到让群众普遍知晓,普遍接受,并作为绩效考评内容予以考评。积极与区党委、政府、司法局协商,依托三级维稳平台建立健全诉前调解工作机制,对当事人同意诉前调解的案件暂缓立案,就地调解或分流给对接群众工作部依托三级维稳平台组织开展诉前调解,逐案建立诉前调解工作台帐。今年以来,在诉前依托三级维稳平台共化解重大民间纠纷8件,受到区委领导的高度肯定。

   建立健全涉诉信访化解机制。该院积极转变司法作风,贯彻落实群众路线,加强院长信访接待、涉诉信访源头治理等综治维稳长效防控机制建设,做到院长接待常态化、接待管理规范化、处置接访专门化、带案下访经常化,把信访工作作为关注群众呼声、为群众排忧解难的一件大事来抓,切实提高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障来信来访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信访工作快捷、高效、有序进行。1-10月,共接待来信2件次,受理的审判和执行案件初访率为13.2%,涉诉信访压力得到有效缓解,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日益提升,立案庭被自治区高院评为“全区法院信访维稳工作先进集体”。

   建立和完善执行威慑机制。加快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相继推出了部门联动、媒体曝光、限制出境、悬赏公告等多项强力措施,利用报刊电视、电子屏幕、官方微博等方式对“老赖”进行悬赏公告,率先在全市开展悬赏执行,着力破解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的执行难题。今年以来,共对外发布悬赏公告70份,其中接知情人举报现已执结案件12起,拘留“老赖”8人次,到位执行款50.578万元,有效地震慑了拒绝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的债务人,取得了较好的执行效果。

   建立和完善审判管理机制。推行分级管理模式,建立了院长主管,副院长分管,审判管理办公室具体管和各业务庭负责的“管理到人,责任到位”三级审判管理责任体系;专兼结合,建立了符合院情的审判管理队伍;全员参与,建立了审判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审管办老中青搭配,明确分工和审判管理职能,注重实效,服务全院审判执行工作。2012年,我院审判执行质效指标考评位列全市第二名,整体考评获一等奖,审判管理工作获得桂林市十七个区县第一名。

   建立健全“阳光司法”长效机制。该院坚持推进“阳光司法”,不断增强司法工作透明度。大力加强人民陪审员参审率,今年,该院一审案件陪审率达100%;以门户网站为主要平台,在互联网上公布裁判文书214份,直播庭审80件次,年初开通了新浪官方微博,微直播重大典型案件庭审35件次,将司法权的行使主动置于当事人、公众和媒体的监督之下;创新“庭审预防”式法制教育,积极将案件移至案发现场开庭,到街道、社区巡回审判,扩大受众,“用身边案件教育身边人”,建立起“零距离”警示教育长效机制。今年以来,共到案发地开庭审理案件6件19人,受教育群众达万余人。
来源:政工科
责任编辑:蒋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