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市深化平安桂林建设工作会议精神,11月15日,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制定下发《关于在全院开展提高公众安全感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活动的方案》,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能力,进一步融洽党群关系,切实提高公众安全感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该院决定从11月起开展“七项活动”:一是开展“笑脸服务”活动。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立案窗口”建设,在诉讼服务中心实行专人导诉,充实诉讼便民材料,设置便民设施和服务窗口,改善来访者的候访条件,提供司法便民停车场等便民利民设施,严禁“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二是开展党员义工活动。以区委开展的“你说我听抓落实”茶会为载体,在秀峰区范围内组织党员干警以包片包户方式深入辖区内社区、企业、学校、农村开展党员义工活动,组织干警定人定点参与“你说我听抓落实”茶会,广泛听取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发放《法官联系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宣传法院工作;结对帮扶廉租房低保户,真心实意给困难群众解难事、献爱心、送温暖,进一步增进党群干群关系。三是开展巡回审判活动。积极开展审判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在街道、村屯社区和纠纷多发的企业设立巡回审判点,特别是针对涉及老年人、残疾人、病患者和边远地区当事人的案件,开展巡回上门办案。推行“假日法庭”、“夜间法庭”等做法,预约开庭,方便群众。要求刑庭每季度安排1件以上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案件到社区、村屯审判;有关民事审判庭每季度安排1件以上民事案件到社区、村屯进行巡回审判。四是开展“反规避执行”活动。执行局要采取强制财产申报、严查财产去向、悬赏公告、强制审计、限制出境、推行“限高令”、“黑名单”纳入征信系统、司法建议函、依法制裁等措施,不断加大执行力度,提高实际执行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最大限度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五是开展诉调对接活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诉调对接工作,完善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做到让群众普遍知晓,普遍接受,并作为绩效考评内容予以考评。积极与区党委、政府、司法局协商,依托三级维稳平台建立健全诉前调解工作机制,对当事人同意诉前调解的案件暂缓立案,就地调解或分流给对接群众工作部依托三级维稳平台组织开展诉前调解,逐案建立诉前调解工作台帐。六是开展法院宣传“一条街”活动。结合“综治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活动,采取在社区定点设立法院固定宣传栏、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等方式开展法院宣传“一条街”活动,重点宣传、展示法院发挥审判职能打击“两抢一盗”犯罪、利用“大调解”网络化解矛盾纠纷、廉洁为民司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亮点,并就地开展法律咨询等服务,以此提高法院工作在群众心目中的知晓率和满意度。七是开展“阳光司法”活动。定期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让群众亲身体验法院审判工作,让人民群众了解法院、认识法院、理解法院、信任法院。全面推行裁判文书网络公开,除依法不宜公开的案件外,其余所有裁判文书均及时在网上向社会公众全面展示。通过电视电台、报刊杂志等新闻载体,突出法院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等工作特色和亮点,加大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宣传力度;积极利用法院门户网站和官方微博开展案件庭审直播,特别是直播一些刑事大案要案的庭审过程,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着力塑造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崭新形象,提高群众对司法机关、审判职能的认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