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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峰区人大常委会到区法院调研刑事审判工作
作者:蒋湘华  发布时间:2013-10-25 17:19:16 打印 字号: | |
  • 相恒心主任讲话
  • 调研组旁听庭审
  10月25日上午,秀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相恒心一行在秀峰区法院就2010年以来刑事审判工作进行调研,听取了区法院副院长苏革对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专题汇报,并与区法院班子成员、刑庭干警及有关业务科室的负责人进行了座谈。随后,调研组一行还仔细旁听了龚某等三人抢劫一案的审理。

   据了解,2010年以来,秀峰法院受理刑事一审案件805件,审结792件,判处被告人1287人,年结案率均保持在98%以上,其中,涉毒、危险驾驶案件增长明显,盗窃、抢劫、故意伤害、诈骗等案件多发,占全部刑事案件的65%以上。

   该院不断加大刑事审判工作改革力度,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被告人服判率不断提高,上诉案件数量连续两年持续下降;繁简分流,办案速度明显加快,适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简易审并当庭宣判的案件达60%以上;创新少年审判工作机制,采取“三走访、两表格、一回访”的“321”庭前调查和案后回访帮教机制,充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2010年以来,判处未成年罪犯109人,服判率达98%以上。

   相恒心主任充分肯定了秀峰法院在刑事审判工作中的改革创新,并对该院三年来在刑事审判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评价,对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是满意的。同时,他对区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提出三点希望:一是立足审判职能,维护社会稳定。刑事审判工作要与化解社会矛盾、解决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等问题紧密结合,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持续发展、保障改革稳步推进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司法能力。要进一步增强刑事审判队伍力量,加强法律政策精神学习,提高刑事法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三是加强法制宣传,源头预防犯罪。要进一步推进“阳光司法”,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社会影响大,群众普遍关注的案件;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审判的社会效果,将庭审搬进街道、社区、村屯等案发现场,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力争从源头预防犯罪的发生。
来源:政工科
责任编辑:蒋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