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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峰法院“四强化”力解执行难
作者:赵旭  发布时间:2013-09-23 11:21:53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秀峰法院积极探索执行工作新路径,改进工作作风,加大执行力度,攻坚克难,执行难得到了进一步的缓解,前三季度共执结案件240件,执行标的额5959.8831万元,执行和解率达到77.08%,执行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一是强化执行装备。为了克服执行案件日益增多,执行队伍人员装备跟不上办案的需要,该院加大对执行局人员装备的配置,积极充实执行队伍,提高办案能力,同时院里还向上级法院申请经费,为执行局配置执行办案专用车辆,有效地保障了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强化队伍素质。该院加强对执行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以及司法为民、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不断增强他们爱岗敬业和舍小家、顾大家的理念,树立奉献精神,在执行工作中树立“少讲执行难、多想怎么办”,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多办案,办好案,以自身的努力缓解执行难。

   三是强化执行措施。该院根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不同案件等特点,及时整合执行资源,调整兵力部署,对有履行能力,有财产可供执行而不履行的及时采取查封、冻结拍卖等措施及时兑现,对一时没有履行能力,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耐心给申请人说明原因,取得他们的理解,同时采取跟进措施,一旦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时立即恢复执行。对重大疑难的执行案件,实行“一把手”工程,对该类案件实行集体讨论,有针对性制定方案,做到领导包案,层层负责,对规避执行的“老赖”,采取悬赏制度,限制高消费、出入境等手段,加大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成本,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四是强化执行监督。该院对社会影响大,当事人反映强烈的执行案件,采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廉政执法监督员、新闻媒介参与执行,增加执行工作透明度。对人大、政法委及上级法院转来的信访督办执行案件,做到件件有落实,有汇报,并与人大建立了“联访直通车”制度,对政法委及上级法院转来的督办执行案件实行专人负责,包案到人、定期汇报,予以落实。同时加强内部督促。当事人对案件承办人有质疑的,必要时采取换人执行的方法,消除当事人的误解。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蒋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