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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峰法院:“失信黑名单”让拒执行者“现形”
作者:赵旭  发布时间:2013-09-18 11:33:50 打印 字号: | |
  近日,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按照上级法院布置向社会公布6起典型失信案,其中数名老赖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曝光。

   秀峰法院建立执行“失信黑名单”制度,是推进执行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践行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据该院执行工作负责人介绍,下半年将从清积案、推公开、转作风三个重要方面采取措施,全面加强执行公信建设。要扩展清积范围,在继续开展执行信访“百日清案行动”基础上,对长期未结执行案件和2010年以来适用终结执行程序案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组织人员进行逐一排查,逐件登记,查明未结原因,对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用好用足财产查控、拘留、罚款等强制执行措施,确保执行到位。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需要适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的,严格落实“四查”措施和“无财产”认定标准,严格适用条件,严把审批关,慎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该院将积案清理化解情况,将纳入对执行工作年度量化考评;推动执行公开,开通“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开展群众“见证执行”活动,将执行依据、执行过程、执行结果全部上网,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转变执行作风,认真查找执行队伍中存在的作风问题,集中解决和纠正执行队伍中存在的居高临下、唯我独尊的轻慢之风,粗枝大叶、心浮气躁的粗放之风,办事拖拉、冷横硬推等推诿之风,树立执行工作责任意识,不断提升执行队伍的职业道德和内在涵养。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蒋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