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秀峰区委下发《2013年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干部选拔实施方案》,决定在区法院选拔4名领导干部和1名审判员,同时还晋升2名主任科员,其中对2名中层正职和1名审判员职位要求实行竞争上岗。
年初,秀峰法院针对审判工作实际向区委上报了干部选拔工作报告,区委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罗静为组长的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方案明确了此次选拔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基本条件、任职资格及工作程序和要求,为想干事、能干事、干得成事的优秀干部健康成长和脱颖而出创造条件、搭建平台,确保把政治坚定、政绩突出、踏实干事、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