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我刚出门,今早没喝酒啊?!”2011年12月12日一早,被交警拦下来的秦某一下摸不着头脑。
秦某,27岁,桂林市人,这一大早的正哼着曲骑着摩托车在上班的路上,没想到刚驶出家门没多久,就被交警以酒后驾驶拦了下来。之后,秦某配合交警去医院做了检测,结果显示秦某体内血液酒精浓度达153.35mg/dl,“怎么可能啊?难道是昨晚喝的酒还没有退?我已经睡了一觉了啊!”此时的秦某很无辜。
原来,2011年12月11日晚上,秦某和几位朋友在大排档吃饭,席间秦某大概喝了七两42°的白酒。散宴时,秦某深知酒后驾驶是违反法律的,所以就老老实实地没有开车回家。只是没想到隔了一夜睡了一觉之后居然还会“酒后驾驶”。
6月21日,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此案,被告人秦某醉酒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之规定,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