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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峰法院:媒体法庭“零距离”
作者:蒋湘华  发布时间:2012-04-20 12:05:27 打印 字号: | |
  • 图为电视台记者正在拍摄庭审情况。
  4月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在审理辖区一起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件时,主动邀请了桂林电视台等媒体对案件审理进行监督,法官在庭审查清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后,依据法律对该案当庭作出了判决,电视台对此进行了全程拍摄。

  今年以来,该院积极创新审判公开举措,大力推进“阳光司法”,不断拓宽接受监督渠道和监督层面,对依法公开审判、公开宣判的案件主动邀请媒体记者旁听审理、监督报道,让审判置之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的监督之下,扩大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办公室